政府开展十佳诚信企业群体人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乾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诚信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倡导“诚实立身、信誉创业”的良好道德风尚,助推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首届xx县“十佳诚信企业”“十佳诚信群体”“十佳诚信人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通过开展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个人评选活动,激励经营者建立良好信誉、形成诚实守信的竞争机制,促使生产经营、服务行业重视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xx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县域信用名片,为构建信用xx、创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县树立先进典型,营造“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诚实守信xx人”的良好氛围。
二、奖项设置。设立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人士三个奖项。每个奖项评选10名,每项另设提名奖10名,共60名。
三、参选范围
“十佳诚信企业”参选范围。在xx县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时间在两年及以上的企业(含合作社)。
“十佳诚信群体”参选范围。全县范围内各级窗口服务单位、各类协会、社会组织、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协会中xx人以上共同践诺的诚信群体。
“十佳诚信人士”参选范围。全县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普通干部和职工、武警和消防部队官兵、个体工商户、社团组织人员、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各级各类学生,在xx县居住或工作1年及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客商。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诚信企业”评选条件
1.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开展全员诚信教育,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近两年盈利无亏损。
xx.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把原材料进货关,严格出厂检验,落实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xx.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严格执行gmp和gsp制度,严格药品质量管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xx.企业无失信记录,信用综合评价为b级以上。
5.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近两年内无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发生。
6.劳动用工规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注重安全生产,近两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企业及其法人和主要股东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中无逾期还款和逾期付息的失信警示记录。
8.近两年内未接到其它执法部门通报及违法处罚记录。
(二)十佳诚信群体评选条件
1.群体组织证照齐全、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至少设立两年以上;
(未完,全文共3281字,当前显示10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