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表彰先进的通知范文
省直各厅局妇委会(妇女小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充分发挥女性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大力选树和宣传妇女典型,弘扬“四自”精神,凝聚巾帼力量,引领和激励广大妇女顺应时代新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中建功立业、创先争优,为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省直妇工委决定,在**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省直机关优秀妇女工作者、先进妇女组织和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省直机关优秀妇女工作者18名;
省直机关先进妇女组织15个;
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30名;
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20个。
二、评选范围
省直机关优秀妇女工作者、省直机关先进妇女组织评选范围:省直各厅局及直属单位专兼职妇女工作者、妇女组织,厅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优秀妇女工作者。
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省直机关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范围。省直各厅局及直属单位女性从业者、省直机关女性人数占60%以上的单位及巾帼文明岗,厅局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妇女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思想文化道德素养,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
2、热爱妇女工作,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知识,开拓创新,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妇女群众思想教育工作,促进妇女岗位建功、成长成才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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