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人口全面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要求,决不能有水分”的重要批示,切实提高精准脱贫质量,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确保到户帮扶工作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可靠,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xx脱贫领发[2017]5号)文件要求,结合金川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核查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的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精准脱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一是要着力解决好脱贫全面性问题,防止和克服简单以收入为脱贫标准、忽视“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等内容的现象,在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上下功夫。
二是要着力解决好脱贫可持续性问题,防止和克服重“输血”、轻“造血”的现象,坚持从根子上解决贫困问题,在培育可持续发展产业上下功夫。
三是要着力解决好内生动力问题,防止和克服扶贫“养懒汉”的现象,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在培育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动力和能力上下功夫。
四是要着力解决好脱贫真实可靠问题,防止层层加码、数字脱贫等形式主义,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在提高脱贫质量上下功夫。
二、核查范围和对象
对金川区2014-2016年建档立卡的924户2464名脱贫人口(2014年336户800人,2015年588户1664人),无一遗漏的进行全面核查,对不达标的坚决退回到贫困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的继续给予扶持,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直至其稳定脱贫。
三、核查标准
(一)核算收入。以下十项收入不计入贫困人口脱贫收入(简称“十不算”),脱贫农户收入中扣除这些因素后在2016年底达不到人均3500元的,重新退回到贫困状态:
(未完,全文共2697字,当前显示80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