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县上半年的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1.积极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今年我县连续三年遭受冬春干旱灾害,灾害对我县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受灾人口68786人,饮水困难人口50337人,大牲畜饮水困难23266头,受灾面积29570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70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770万元。1-6月份共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抗旱资金405.4万元,发放救灾粮食102吨,发放救灾棉被1542条,救助困难群众36832人,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其主要做法:一是深入开展冬春期间灾民救助工作。今年下拨冬令春荒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和抗旱资金245万元,其中购买大米100吨、棉被1150条、粮油3.065万元,救济困难群众19832人。二是积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抗旱救灾,深入灾区查灾、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时做好灾情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工作,安排下拨救灾款143万元。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全县农房统保工作,按每户每年缴保费6元,为全县63239户农户房屋财产实施统一保险,共缴保险费37.94万元。四是加强备灾工作,确保物资装备保障有力。购买储备物资棉被1000条。积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及调运,规范物资采购和发放工作,切实保障紧急避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是对各乡镇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六是落实乡镇救灾车辆配备。根据上级补助每个乡镇5万元、乡镇自筹一部分资金配置乡镇救灾专用车辆的安排,我局积极协调各乡镇筹措资金、目前10个乡镇的救灾专用车辆已全部配备到位。
2.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做好防灾减灾宣传,今年5月12日,在县城人口密集的地方,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自然灾害、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消防安全、交通法规、防震抗震常识、气象灾害防治、防汛抗旱等基本常识进行宣传,开展生动活泼的应急形象展示和演练,实施灾害应急“三小“工程,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二)城乡社会救助进一步完善
1.抓好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xx省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不重不漏、应保才保、应保尽保。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895户、2608人,资金做到按月发放,最低补助80元,最高补助220元,月人均补助194元。1-5月共发放低保金255.6万元,发放元旦、春节慰问费13.22万元,困难补贴79.32万元;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432户、26070人,资金做到按月发放,月人均补助由70元提高到82元,1-6月共发放低保金1470.34万元,发放元旦、春节慰问费130.35万元,困难补贴521.4万元。县级按照资金配额的比例,足额及时配套,有效地保障了城乡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
2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修订完善《xx自治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孤儿、优抚对象以及特殊人群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今年共下拨各乡(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3万元,救助2078人次,资助参合参保29378人,支出资金16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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