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5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6月20日,全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诉讼案件1358件,审结862件,结案率达63.48%;受理执行案件245件,执结110件,执结率达48.75%;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6件,执结106件,执结率达67.95%。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全力保障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县政法委组织开展的“顺民意、保民安”严打整治“夏季风暴”行动工作要求,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快审快结,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各类刑事一审案件87件109人,审结68件85人,结案率达78.16%。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5年以下75人,单处罚金的2人,免予刑事处罚的2人,宣告无罪1人(刑事自诉案件),申请撤诉2人(其中1人为刑事自诉案件)。
有效开展民商事审判,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告》文件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至9月,在全院开展为期9个月的清收专项审判活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李汉斌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庭室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常驻县信用联社专项清收工作小组、四个巡回法庭与民一、民二、审监、林业、武阳法庭五个业务庭一起负责涉公职人员、企业及全县25个乡镇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截至6月底,全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51件,审结781件,其中受理清收不良贷款案件623件,结案438件,兑现标的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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