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和局机关的指导下,医保办严格执行咸阳市城镇医保有关政策规定,扎实推进业务经办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参保群众的医疗需求。现就我办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1、医保扩面
今年借助城镇医保大病保险顺利实施、医保缴费方式多样化和门诊特殊病报销方式调整的有利时机,我们切实加强了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工作:
职工医保。我们按照参保单位性质,划分了行政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正常企业、关破企业四大块,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政策宣传、医保扩面和参保业务经办事宜,由于职工医保运行年限长,各项业务熟练,除了个别私营企业(员工多为农村居民,且参加新农合),基本上应保尽保。同时对于伤残军人、复原军人、军转干部和对越作战退役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医保,我们指定专人负责资料审核归档和参保业务经办工作。
居民医保。一是将扩面人员分组包抓六个居民社区和12个镇(中心),定期分析扩面难点,研究推进措施,确保扩面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在城区广场、居民社区、企业和学校,集中宣传医保政策,发放政策单页和参保续保提示卡,增强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对没有按时续保的人员,及时电话催促,收效较好。三是有序推进进城落户村居民参保工作,同时做好在校学生参保续保工作。
上半年,职工参保19383人,居民参保30610人,城镇医保累计参保49993人,完成市上下达参保任务47100人的106.1%。
2、基金征缴
我们对于医保基金收支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及程序进行,按月及时上解市医保中心财政专户。(财政配套资金按计划分季度上解,不足部分年底统一补足。)
上半年,城镇医保基金征缴2362.72万元(其中职工医保基金征缴2282.15万元,居民医保基金征缴80.57万元),完成市上下达基金征缴任务2301万元的102.7%。
3、医疗保障体系
目前,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额医疗补助、门诊大额慢性病补助、门诊特殊病补助、居民普通门诊统筹、职工居民大病保险”为辅的医疗保险体系已经健全;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38.5万元,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30万元;职工、居民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40万元;完善的医保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4、两定机构监管与医疗待遇享受工作
(未完,全文共3044字,当前显示9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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