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民政工作恪守民本理念,践行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具体要求,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提标政策,低保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均提高10%,即:由2015年的527元/月.人提高到580元/月.人,人均补助水平由343元提高到377元;农村低保四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达到580元、486元、288元、240元。二是进一步强化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工作,采取定期清查和举报必查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社会救助资金专项审计。今年以来,共为3925户8879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518.64万元,为1446户2986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94.44万元。三是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和政府生活兜底,将五保对象和农村孤儿纳入特殊困难家庭,上半年,全区新增五保供养对象5人,为145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供养经费42.08万元,为25名孤儿发放生活补贴8.28万元。四是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救助工作,截止目前,资助参保参合11555人,拨付资助金73.07万元;为10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60.64万元;为418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58.37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基层政权不断夯实。一是建立组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制定下发了《**区组干部报酬发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二是建立社会人才资源数据库,采集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基础资料信息。三是积极推进全省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区被省民政厅拟命名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区北京路街道和**社区拟命名为全省第三批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四是认真做好**区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完成了《**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规程(试行)》的修订工作。五是积极落实关爱政策,为209名离任居委会干部发放生活补贴8.7万元。
(三)双拥优抚保障有力。深入开展军地共建活动,认真做好创建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复检工作;在传统节日走访慰问了驻地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品和慰问金达15万元。完成新增41名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资格审核和信息录入工作,不断促进了优抚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截止目前,为386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152.89万元,为1名已故伤残军人发放丧葬补助金1.15万元,为2名伤残军人发放护理费8.87万元,资助4名伤残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0.97万元,为55名复退军人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336.33万元。积极搭建技能培训平台,有效提升了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能力,将9名2015年退役士兵选送到**省文理学院参加教育培训,为12名完成驾驶培训退役士兵发放培训补助金4.55万元。认真做好8名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和2015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和报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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