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2016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阅。
上半年,我局在省、市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心,坚持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创新,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为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
(一)保障民生,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一是及时发放低保、重残补助资金。我县下拨2016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资金119.16万元。1—6月份发放城乡低保金784.12万元,发放重残补助金194.59万元,发放一季度城乡困难群众物价补贴47.2万元。二是积极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工作。我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根据乡镇上报低保新增情况,进行逐户入户核查,核查后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新增低保对象47户71人,取消低保对象38户56人,调整补助标准117户162人。我县现有城乡低保对象3816户5697人。三是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提高工作。从1月1日起,对城乡低保标准和重残补助标准进行了提标,城镇低保标准从528元/月提高到55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96元/月提高到442元/月,重残补助标准从396元/月提高到44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标准的80%。四是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运行正常,救助信息实现与乡镇联网,及时更新城乡低保人员数据信息、每月上传省救助信息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提高了救助的及时性。五是开展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根据残疾人救助政策的调整,将原重残补助对象中符合重残单独施保的转入低保,不符合低保的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防灾救灾工作。一是开展冬春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为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口粮和基本生活问题,积极开展冬春荒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下拨冬春荒生活救助和领导走访慰问资金65.9万元,其中:实物救助大米21.4万元(10万斤),生活救助资金35万元,春节走访慰问资金9.5万元。二是统一为2015年新增的41个避灾安置点设置了标准的标志牌。
3.医疗救助工作。1月1日起,我县按新的医疗救助办法执行,提高了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上半年对1684人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324.78万元,其中对困难精神病人门诊用药自负部分实施了全额救助。印制了《医疗救助政策简介》3000份,发放到医保处、医院、各乡镇民政救助窗口进行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4.临时救助工作。一是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上半年对526户因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的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金73.2万元。其中,对4起火灾户进行了慰问,发放了临时困难救助金5.2万元、棉被26床、大米4200斤。二是其他社会救助。对3名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情况进行了审核认定,给予每月1030元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原来已认定的进行了提标,由830元/月提高至1030元/月。三是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抓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上半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97人,其中精神病人7人,护送返乡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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