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总结
民政局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总结
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原则,紧紧围绕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结合本区实际、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做了大量显著而有成效的工作。
一、低保的基本情况
二、推进低保工作的主要措施
1、深入调查、摸清底数
为了准确地掌握困难居民的具体情况,我们要求所有街道、社区的低保专干和社区干部必须一一入户调查摸底。有的因为家中没人,一户要去几次,有时白天没人,晚上去,起早贪黑不辞辛苦。特别是对那些搬到全市各处临时居住的拆迁户,我们都想办法不怕麻烦,去调查走访。通过“看、查、听、问、记、算”等各种方式,认真细致做好调查工作,把好调查审核关。“看”就是查看各种必备的材料手续、证明等,如户口、身份证、残疾证、离婚判决书、单位工资证明等;“问”就是问当事人的家庭各种自然状况,赡养抚养人情况,再就业情况等;“听”就是仔细听取当事人的说明,家属的补充说明,邻里的相关说明;“查”就是仔细调查当事人的单位、亲属、朋友、邻居,看其提供的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全面;“记”就是将上述情况进行有效、细致、全面的记录,并将记录整理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申请审批表,“算”就是由调查组成员根据审批表共同评议研究,根据各方面情况和收入的综合评估进行测算,计算出申请对象是否应该享受低保,享受的金额为多少,并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盖章,确保了这项工作的严肃性。通过前后环节的紧密相扣,调查人员的耐心细致工作,使初审工作顺利进行。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低保审批中实行阳光下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对低保对象的审批中,我们严格程序、严肃纪律,严格把关,由下而上实行三级评审制度。即: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复审、区民政局审批。评议小组由熟悉辖区情况的社区书记、主任、社区民警、低保专干、居民代表组成。按要求做到“三不批”,即相关材料不全不批,调查情况不明不批,不经评议不批。评议通过的,在社区实行两次公示。即:在社区向社会公示调查审核后的名单、金额。公示时间为5天,群众没异议的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回来后再次公示,群众没异议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另外在区、各街道、镇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主要负责人,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马上处理。通过公开结果和按章办事程序,使这项工作置于广大群众有效监督之下,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疏漏,达到了一个社会较为满意的公平结果,进而实现了这项工作的公正合理性。
3、切实加强低保资金的监管,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年中央转移支付低保资金…万元。为保证地方低保资金的落实,区政府加大对低保资金的措施力度。在年初预算时,优先做了安排,…万全部到位。为保证低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运行,在坚持定期检查的同时,4月份我们以省财政监督检查组专项审计低保资金为契机,配合审计部门对低保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使低保资金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没有挤占挪用现象,做到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我区的低保资金每月28日在社区在发放,由低保对象本人到所在社区领取。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病、重残、孤儿、孤老等重点照顾对象,低保专干和社区干部都亲自送到家中。我区的低保从调民政局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总结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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