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评审工作现状与思考
财政评审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平台。尤其是对当前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党代会以及“**省财政评审工作会议”精神,服务财政中心、推进**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此,深入研究财政评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明晰今后工作思路及其重点,促进财政评审工作取得新突破和新发展,很有必要。
一、现状与问题
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日益完善,财政评审作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已发生了不可取代的作用。但就目前情况看,财政评审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地制约了财政评审职能的正常发挥,远远不能适应市、县委提出的“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主要反映在职能边缘,人才或缺,方法传统,工作被动,质量得不到保障,“缺位”、“空位”等方面。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
(一)职能定位模糊。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处级财政评审机构35个,其中,定位于公务员的2个,参照公务员执行的25个,自收自支的8个。可见,财政评审工作法制建设滞后,机构设置缺乏系统性、科学性,机构性质不明晰,职能定位不准确,职责定位不清楚,在体制上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就**而言,县人民政府对财政评审中心职能明确了十个方面,但一直受专业人才匮乏的困扰,犹如一座“高级别墅”无人居住。目前,严重缺人,一人多岗,承担着多类专业评审任务,加之,平时除了疲于应付各个项目资料的接收、评审、出具评审结论等事务外,还要担负着与评审有关的会议、现场踏勘以及日常事务处理。因平时任务繁重,根本没有节假日和双休日,并受到企业待遇丰厚的诱惑,所以,导致近年外流专家型人才多人,给评审工作带来很多难题,更谈不上具有评审资格的多领域造价专业人员。
(二)评审目标盲目。目前,财政评审机构接受评审任务一般来源于领导交办和委托两种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决定了评审工作事前不能自主确定评审项目,评审工作处于被动接受局面,很难实现评审工作的事前安排。盲目必然,客观被动。致使评审时间与评审质量的矛盾很难实现有效统一和协调。
(三)质量缺乏保障。多数工程项目,时间紧、任务急,为抢时争速,业主单位一到评审环节就催进度,并形成“倒逼机制”,有的业主单位转逼领导。评审人员虽加班加点,却很难保证评审限时办结,导致评审时间仓促,难免会有疏忽、粗糙的情况,严重影响评审质量的稳定;有的项目边实施边评审,失去了财政评审工作事前控制的意义和现场取证的机会。加之,业主单位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有的质量低下,编制粗糙。漏算、错算、冒算现象时有发生,一旦进入评审环节,不得不根据设计图纸,重新编制、审核工程量及造价。另一方面,业主单位在项目设计时不按资金来源情况进行设计,而进入评审阶段,又不得不反复修改设计,一个项复评多评,以求控制投资规模,防止新增政府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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