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县各级妇联组织坚持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握时代脉搏,贴近妇女实际,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1.基本情况。2013年,我县成立了全省县级第一家、全市第一家通过民政部门注册的志愿者协会。结合工作实际,县妇联下发了《关于加强巾帼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妇联自身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加强了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发动各界群众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截止目前,全县志愿者网上注册人数为46046人,其中巾帼志愿者15202人。重点组织开展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护;宣传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方式;参与义务植树、卫生清扫环保行动;救助困难弱势群体,关爱留守儿童;参与**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服务活动;开展科技知识培训,提升妇女素质等多方面的服务。自2013年5月份以来,已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00多人次。
2.主要特点。一是我县巾帼志愿者服务的范围由最初较单一帮扶、义务服务方面,向根据妇女儿童实际需求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文化教育、科普宣传、卫生保健、环保绿化、家庭教育、扶贫助困、便民服务、治安防范等多项服务发展。各级妇女组织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种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者服务;二是巾帼志愿者服务与巾帼建功活动有机结合,各级巾帼文明岗延伸已经成为巾帼志愿者服务的有效载体;三是巾帼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相互转换,接受志愿者服务的弱势群众自发地参与到巾帼志愿者队伍中,尽自己所能为其他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服务。
二、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探索和有益经验
为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巾帼志愿者的作用,使全县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更加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县妇联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
1.规范队伍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巾帼志愿服务工作,2013年,县妇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巾帼志愿者服务工作的意见》,采取全面发动与重点发动相结合、组织招募与自愿参与相结合等形式,将妇联干部、各界妇女和家庭成员作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的主体力量,把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级三八红旗手、行业标兵、五好文明家庭、专业服务团体作为巾帼志愿服务的骨干力量,形成了类型多样、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2014年,结合《2014-2016**县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志愿者从事的职业专长和特长,划分组建了关心空巢老人、节能环保、爱心帮扶、家庭助教、矛盾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12支志愿者服务队,并对其进行分类登记、建档造册,实行规范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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