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机制的几点思考
新时期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个国家,建立严密完善的法律体系固然重要,而广泛地宣传法律,传播法治理念,使每一个公民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懂法、守法、用法,促进法治国家的建立更为重要。从1986年开始,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决定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工作,19年来,我国已连续实施了近4个五年普法规划,全民普法运动在规模、内容和形式上都堪称是中外法制史上的创举,它在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功不可没,其所产生的社会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巨大而深远。自“四五”普法以来,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在县委、县人大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本县实际,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两大主题,坚持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县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教育,使本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为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紧密结合本县实际,坚持依法治理,依制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所以,我们不应有要不要普法的想法,而需要有怎么样才能把普法搞得更好一些的谋划和措施。针对目前普法考核机制的现状,我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这项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抓深抓实。
一、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普法教育有否落到实处,评估成效是最后一道难题。单位领导变了,人员变了,出现了很多变数,一时的定量定性与定论,难免有失公正与公平。"四五"即将结束,因此建立一个科学的考评标准体系迫在眉睫。关键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指导普法工作,改进考评方式。考评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普法工作,要从其思路是否妥当、措施是否得力、形式是否丰富着手,更要从普法是否取得实效的更深层次加以考核,突破普法的框架,在更大的范围内考察其实际效果。我们目前考核有类似的因素,但不尽合理,因此要建立完善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全新的考评机制,以避免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工作简单化和表面化,求真务实,真正促进普法工作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当前,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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