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强化农村职务犯罪预防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近几年来,我市广泛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市直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组织机构。通过积极工作,使职务犯罪得到了有效预防。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农村经济日益繁荣,我市出现了一些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这些案件不仅直接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甚至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20xx年以来,我院共查处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件,占所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33。本文结合近年来我院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对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了一些调查和分析,提出了防止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特点
1、贪污案件居高不下。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仍是涉农贪污贿赂案件的主要犯罪类型,在我院查处的20件涉农贪污贿赂案件中,贪污案件16件,占80,挪用公款案件4件,占20。
2、犯罪主体多元化。在我院查处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人员既有村支书、村委主任等基层领导干部,也有乡(镇)财政所长、村委会计等经济负责人,还有乡(镇)专项工作经管人员。如城关镇马鞍河村村委会主任兼现金出纳王明照,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征地款五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3、犯罪手段由侵占型向擅权型转化。涉案人员不论是管钱还是管物,有权就用,能贪就贪,能占就占,这表明滥用职权等腐败现象正在农村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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