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及防治对策
宗教活动场所历来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区域,及时消除宗教活动场所内的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稳定有序的宗教活动环境,是广大信教群众极为关心的一件大事,也是各级消防监督机构、宗教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的特点1、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多,火源难控制。因生产、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如住在寺庙内的僧尼烧火做饭、取暖时不慎引起的火灾;因电线老化、设备陈旧造成电线短路,或负载过荷产生过热或火花、电弧引发的火灾;有些寺观教堂没有安装避雷设备,或虽安装但没有起到保护作用由此而引起雷击火灾;因烧香、焚纸、点蜡等动用明火时引发的火灾;因对宗教活动场所或对信徒有矛盾而人为破坏,纵火引起的火灾(如1998年7月,江西省萍乡市宝积寺因纵火犯放火,使天王殿全部烧烬)。此外,作为旅游景点的宗教活动场所,因游客吸烟常用的打火机、火柴,扔下的烟头,从而增大了发生火灾的几率和危害。
2、可燃、易燃物多,火灾荷载大。我国宗教文化源远流长,寺观教堂具有独特的构造,建筑物多数为土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场所内的绸缎、经幡等易燃物品随处可见,稍有疏忽,就会引起火灾;因生产、生活使用点灯照明的植物油,烧饭使用的液化气,香客送来供奉的鞭炮、香、烛、纸等都属于易燃物品;场所内各种可燃装修材料、纤维织品、电线电缆等,如遇火源极易引发火灾。
3、建筑毗连,火灾蔓延速度快。由于宗教活动场所的特殊性,在寺院内有天王殿、大雄宝殿、藏经阁、法堂等建筑物,且相互毗邻;有些清真寺、教堂地处闹市区,还有的毗连居民住宅区;既无防火墙,又无防火间距,一旦失火,火势迅速蔓延;因宗教活动的需要,一些教堂建筑布局大,建筑高,跨度大,易形成“烟囱效应”,造成大面积燃烧。
4、道路不畅通,消防救援困难。寺院、宫观等宗教活动场所多数建筑在偏远山区,有的建在高山峻岭,有的地处深山峡谷,俗语“深山藏古寺”就道出了场所所处的环境;山区多为雷区,容易引发雷击起火,且道路崎岖,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辆难以及时赶到起火点,即使消防车辆到达但因缺乏消防给水,也难以有效扑灭火灾。有些清真寺、教堂多数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城镇,但道路拥挤,弄巷狭窄,人山人海,难于疏散,严重影响消防车的通行,也不利于扑救初起火灾。
5、消防设施、器材、水源缺乏,难以及时有效扑救燃烧初起阶段火灾。由于历史遗留的问题,一些宗教团体的房产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自给自养较困难,经济拮据,因此,在消防设施方面投入少,重要活动场所没有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自动感烟、感温等现代防火设施。有的寺观地处悬崖峭壁,水位落差大,供水压力不足,难以保障消防车用水;在城镇人员相对集中的一些清真寺、教堂,没有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没有安装室内(外)消防栓、没有连网消防给水系统;发生火灾后,不能及时取用消防器村、消防水源,就难以将大火扑灭在初起阶段,而将小火酿成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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