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保局劳动保障年检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年4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范围和内容
年检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等。劳动保障年检按照级别管辖的原则进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年检;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本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年检;对跨地区、情况复杂的,市人社局将指定管辖或联合进行检查。
年检内容: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主要包括: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重点审查曾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及上年度未参加年检的用人单位。
二、年检的方法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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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