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醒:谨防四种“招生陷阱”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进入尾声,近日,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高校招生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录取程序和操作规则,谨防非法中介诈骗活动,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普通高校招生首先须具备国家核准的相关资格,招生计划要经省招办集中公布;考生个人须参加高考且成绩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并填报志愿;在一个省的范围内只有省招办能与相关高校联系,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网上录取。高校招生不得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考生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通过省级招办和高校指定的方式查询确认录取结果,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若有疑惑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未完,全文共1308字,当前显示2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