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交办安监〔2018〕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8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新一届国务院安委会调整后,国务院副总理、安委会主任刘鹤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安全发展的环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大安全观,严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当前,交通运输正处于客货运输繁忙期、建设施工高峰期、体制改革关键期、重特大事故易发期、自然灾害频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巨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切实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刘鹤副总理讲话要求,扎实推动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交通运输部决定自2018年8月6日至11月15日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重点放在基层一线,切中要害,直击痛点,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防风险。
坚持关口前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实现风险可防可控。
1.摸清风险底数。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式方法和程序,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针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主要致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和风险等级。
2.确定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的致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细化管控措施,确定风险管控的方法和手段,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估、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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