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的管理,促进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特制订本常规。
第二条教学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实现教育目标的根本途径。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生接受思想品德教育,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条教学工作常规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要求,以及新的课程理念,并借鉴成功的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改革成果,制订的教学工作规范。建立与遵循教学工作常规,可以使学校的教学工作有章可循,有效地克服教学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正确引导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工作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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