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教育局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教育行业形象,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领域2015年度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教监〔2014〕8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责任追究,深入解决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以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以营养改善计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物品采购、财务管理的监管。牵头股室:计审股协办股室:监察室责任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校、园)
(二)规范中小学招生(初教股)和普通高中办学行为(中教股),加强对中职学校招生监管(职成股),严肃查处有偿招生、重复或虚假注册学籍等违规行为。牵头股室:初教股协办股室:中教股、职成股责任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校)
(三)深化中小学教辅材料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教辅材料目录内征订规定,严肃查处乱订教辅材料的违规行为。牵头股室:中教股协办股室:初教股、职成股责任股室(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校、园)
(四)加强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治理,严肃查处课堂内容课外补、公办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对学生有偿补课等问题。牵头股室:监察室协办股室:组织人事股、中教股、初教股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校、园)
(五)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教育收费项目,严禁以捐资助学、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乱收费。牵头股室:计审股协办股室:监察室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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