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小金库防治意见
2012年以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现就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总结治理经验,深入剖析产生“小金库”问题的原因,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铲除“小金库”赖以生存的土壤,彻底清除“小金库”,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教育。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从加强教育引导入手,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教育防范机制,提高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将防治“小金库”的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把加强财务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财经纪律教育制度,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强化遵纪守法观念、廉洁从政意识和财经业务素养。
3.建立领导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常态化教育制度。
4.分级签订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5.建立警示教育制度。丰富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制度。全面总结“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深入剖析产生“小金库”的原因,找准容易滋生“小金库”的重点环节,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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