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规范信息报送意见
情节较轻的进行通报批评,落实紧急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全局的突发事项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管理。对迟报、瞒报紧急信息的问题。并责令部门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提出整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便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为了及时准确掌握涉及我局工作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实情及其它重要紧急情况。切实纠正迟报、瞒报、漏报紧急突发事件的现象,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就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灵敏、高效、快捷的信息报送机制为目标,以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疏通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信息报送顺序,如实准确、快捷高效地报送好紧急信息,为领导实施应急决策和快速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具体负责局紧急信息整理上报、续报和终报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快捷原则。重大社会性事项紧急信息要随时发生随时报送。坚决防止和克服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现象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最快时间把紧急信息上报局办公室,同时可直接演讲局主要领导。
(未完,全文共1841字,当前显示60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