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总结
2009年我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院部署和本院工作计划,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努力。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概况
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24件173人,其中自侦案件8件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11件160人(含5件6人追捕数),不批准逮捕15件16人,公安机关撤回3件3人。全年共纠正公安机关漏捕8件9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3份,《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85份,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参加现场勘验、疑难复杂案件讨论59次。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
今年审查逮捕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1、侵财型案件仍成呈上升趋势
全年共批准逮捕涉嫌侵财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48件83人,占全年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总数56%,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3%。其中仍以盗窃、诈骗案件居多。
2、不予批准逮捕案件增多
全年共审查不予批捕犯罪嫌疑人16人,占同期受理审查批捕人犯总数的11%,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3倍。不捕案件可分三类:一是过失犯罪和“民转刑”等轻微刑事案件;二是证据不足的案件;三是虽构成犯罪,但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无逮捕必要的案件。
3、外来人员犯罪率较高
全年共批准逮捕外来人员犯罪嫌疑人38件51人,占批捕人犯总数的35%。此类案件多为团伙、流窜作案,社会危害性较大。
4、共同犯罪案件仍比重较大
全年办理共同犯罪案件26件,占批捕案件总数的27%。其中以侵财型作案、多次作案、外来人员流窜作案比例较大。
5、经济犯罪案件突出
全年决定逮捕自侦部门移送的经济案件8件8人,经初审上报市院决定逮捕1件1人,其中以贿赂犯罪为主。对自侦案件我们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在审查逮捕环节贻误战机,及时决定逮捕,并对捕后侦查提出引导意见。
二、工作的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紧紧围绕侦查监督的三项职责以及上级布置的相关工作,认真开展各项业务。
(一)审查逮捕工作
1、严惩恶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未完,全文共3252字,当前显示91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