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指导方案
为“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及补充规定和全市中小学现代化教育装备现状,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我市于年基本实现教育装备现代化和年全面实现教育装备现代化的实际,遵循“高标准、高起点、具前瞻、有实效、分布实施”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教育现代化装备基本标准
(一)教育现代化装备应用场所齐足,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科学探究室等各特种教室齐足,且均达省标准化学校建设配备要求。
(二)全市所有中小学全部实现校园网“校校通”和并入“互联网”,完善教学辅助系统和教育管理系统,打造现代教育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实现对教师全员的教育信息技术和业务水平的培训。
(三)加强微机室建设,学生用计算机按最大班额人手一机配备,且微机室数量符合《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所有专任教师按照人手一机配备。
(四)全市所有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和特教学校)全部完成新“班班通”建设。
(五)全市所有中小学的常规教学仪器和音体美器材以及通用技术设备,必须按省标准化学校建设配备要求的最高标准配足配齐,并将陈旧的教学仪器设备及时进行更新。
(六)将全市中小学的所有陈旧的课桌式实验室,全部按新配备标准更新成符合现代教学要求的现代化实验室,特别要加强小学的科学实验室、科学探究室和中学的理化生实验室及地理专用教室建设。
(七)全市所有中小学必须达到省标准化建设要求中规定的小学生均30册、初中生均40册、高中生均50册的图书配备要求。
(八)其它上级推广应用的教育现代化装备设施。
二、学校教育现代化装备计划
(一)实验室及功能室建设
1.年12月前,配足配齐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及功能室。新建的实验室及功能室一律按现行高标准要求进行装备建设。
2.年12月以前,将全市中小学陈旧的课桌式实验室,全部按新配备标准更新成符合现代教学要求的现代化实验室,特别要加强小学的科学实验室、科学探究室和中学的理化生实验室、地理专用教室建设。
(二)电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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