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落实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废物回收体系、采用新技术新业态的区域性交易市场建设以及废物拆解、再利用项目。
(二)建筑废物、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工业废物及其它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化项目。
(三)在城市开发建设中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技术工艺,或采用风能、太阳能、地热、海洋热泵等再生能源,或采用智能技术促进资源节约且取得明显节约效果的示范项目。
(四)对废弃矿山、矿坑和地质灾害土地进行恢复利用的建设项目。
(五)循环经济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和推广项目;循环经济装备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
(六)从事循环经济产业的企业总部。
二、激励措施
(一)区政府设立循环经济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对重点支持领域的企业、建设项目以投资补助等方式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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