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为实在增强对平安出产任务的指导,具体落实平安出产责任制,有用防备平安变乱的发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出产法》等有关司法、律例,连系我市实践,现就执行平安出产任务“一岗双责”制订如下定见。
一、指点思维
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对峙“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依照“谁主管、谁担任”和“综合监管、分级反省、归口治理”的准则,具体稳固和深化平安出产“四大系统”(监管系统、责任系统、防备系统、教育培训系统),落实以“一岗双责”为中心的平安出产责任制,促进平安出产情势继续不变好转。
二、任务内容
各级当局、当局各部分、各单元要树立健全指导班子全员平安出产责任制,深化平安出产“一岗双责”准则,落实平安出产监管责任。当局担任人依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协调、谁反省、谁担任”的准则,对分担的任务承当平安责任。
当局各部分行政首要担任人要真正实行平安出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担担任人要依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担营业局限内的平安出产任务负指导责任,在抓营业的还抓好平安出产任务。各行业主管部分要依照“谁主管、谁担任,谁发证、谁担任,谁审批、谁担任”和“管出产必需管平安”的规则,抓好本行业的平安出产任务。
三、任务职责
(一)各级平安出产责任人“一岗双责”的责任1.各级当局、当局各部分、各单元行政首要担任人是平安出产第一责任人,对当地区、本部分、本行业平安出产负具体责任;分担平安出产任务的行政担任人是平安出产任务综合监视治理的责任人,对平安出产任务负组织指导和综合监视治理指导责任;分担其他任务的行政担任人对分担任务局限内的平安出产任务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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