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就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确定在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的,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收费管理,提升医疗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实施付费方式改革,简化就医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改善就医体验,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人民群众就医看病更便利、更实惠。
二、实施范围和服务对象
(一)实施范围
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全县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服务对象
1、病情危重需采取紧急救治的急诊患者;
2、县域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
3、医疗机构认可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任务
(一)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改革收费管理制度
纳入“先诊疗后付费”服务范围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可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保管,不需交纳住院押金。鼓励医疗机构与村(居)委员会加强协作,建立以村居为单位的信用担保机制。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实行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办法,避免因垫付费用积压影响正常业务开展。患者出院时可到专门窗口办理费用结算,实行新农合费用即时报销、个人自付费用补缴“一站式”服务。
(二)推行“总额预付”制度,改革新农合基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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