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重点改革指导建议
落实工作责任,为明确任务目标。扎实推进改革,现提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证制度覆盖城乡居民,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通知》国发〔2009〕1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26号)精神。保证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时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证制度建设
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证覆盖面。
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与职工医保。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的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教育局、国资委、财政局负责)1职工基本医疗安全(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安全(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8.1万人。
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0%以上。市卫生局负责)2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
增强保证能力。
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证水平。
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规范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市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负责)1进一步提高筹资规范。
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2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卫生局分别负责)
且均不低于5万元,3明显提高保证水平。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确保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卫生局分别负责)
4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证水平。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门诊救助。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5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助困难人群参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向医疗救助慈善捐赠,拓宽筹资渠道。市民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负责)
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3.提高基本医疗保证经办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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