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作业区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湖渔业生产管理,提高湖渔业资源有效利用率,保持湖内良好作业秩序,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现代渔业建设为总目标,紧紧围绕湖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渔业资源利用和转化,推进湖生态环境改善;加强湖资源保护和修复,实施湖清洁养殖生产;强化综合管理力度,加大违规作业打击力度,建立湖良好生产秩序,实现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县,打造富裕、生态、和谐新作出贡献。
二、规划实施原则
1、遵循法律原则。规划严格遵循《渔业法》、《环保法》、《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安全生产法》、《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湖(梁山泊)景区资源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规划,依法生产。
2、突出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综合统筹与协调湖主要功能间的关系,突出生态功能的建设,打造湖的生态化、景观化和标准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3、方便群众生产原则。依据渔民生产习惯和传统,就近规划养殖生产区域,并根据水体涵养量,实施科学合理布局,指导渔民发展大湖清洁养殖生产。
4、实行无地渔民优先安排原则。在划定养殖区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沿湖无地村渔民实施养殖生产,保障无地村渔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限制有地群众入湖养殖;禁止以外人员入湖从事养殖生产。
5、强化资源保护原则。实施湖限制捕捞生产,清理清除灭绝性生产渔具和渔法,实行常年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提高资源修复力度,实现湖水产生产的良性循环。
6、有偿生产原则。对从事捕捞生产的渔民,依据《渔业法》和《省实施〈渔业法〉办法》规定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对从事养殖生产的渔民,按照《湖水面管理使用办法》征收水面使用费。
7、安全生产原则。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和渔民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渔民和渔船管理,推行标准化养殖,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湖上渔业生产安全救援机制,加大避风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8、逐步完善原则。对渔业生产作业区根据湖开发与保护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确保湖生产经营秩序良好。
三、规划内容和布局
(未完,全文共2713字,当前显示8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