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殡葬改革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辖区殡葬改革成果,整治丧事扰民现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深化殡葬改革为宗旨,以巩固提高殡葬改革成果、整治丧事扰民为重点,依据有关殡葬法规,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力度,着力营造文明治丧环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持久、健康、稳步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到2007年度,丧事扰民行为得到根本性控制。
二、主要任务
我辖区是全区丧葬礼俗管理的重点区域之一,必须切实加强丧事扰民管理,全面禁止出大殡和丧事大操大办等封建迷信活动。
1、丧事扰民整治严管区。整个洪殿辖区。
2、严禁丧事扰民行为。对丧事扰民实施综合整治,丧户出殡不放鞭炮,不吹哀乐,在家不设灵堂、做道场、念经,花圈摆放不占用公共场所,在丧葬礼俗中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3、推行丧事集中办理。积极推行丧户将丧事集中在市殡仪馆办理,把丧事扰民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4、整治和改善治丧环境。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为。对经过审批的商店,重点清理整顿花圈、花蓝等悬挂、摆放街头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丧葬环境。
5、做好上门宣传工作。畅通丧户信息渠道,全面掌握丧户信息和动态,街道、社区干部要及时上门对丧户进行宣传、劝导和教育,切实做到从简办丧事。
(未完,全文共1868字,当前显示55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