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规范重点项目建设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监管督导行为,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和支撑作用,有效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进程,现就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重点项目是促进投资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要力量和主要支柱。因此,各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好重点项目建设对于促进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重点项目促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抓项目就是抓生产力、抓项目就是抓增长点的观念,把搞好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要充分认识到重点项目建设对促进投资增长,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项目是集聚土地、资金、人才和管理诸要素的有效载体和最佳实现形式,也是一个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驱动器。目前拉动我州经济主要依靠投资支撑,重点项目作为投资的重要载体,无论在当前还是今后一段时间,仍将是拉动我州投资增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要充分认识到重点项目对增强发展后劲的支撑作用。近年来,一大批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交通、通讯、城市基础设施、旅游、教育卫生等重要领域的重点项目陆续开工建设。这批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缓解我州经济发展的“瓶劲”制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三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重点项目工作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重点项目既包括经济发展项目、又包括社会全面进步项目。因此,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目标迈进,使重点项目真正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科学划分项目类别
为明确管理内容,落实管理责任,把重点项目划分为政府性投资和非政府性投资两大类。政府性投资类项目包括国债、各种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的建设项目;非政府性投资类项目是项目业主自有资金或融资投入的建设项目。对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实行监管制,对项目建设程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对非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实行督导制,着重对项目建设程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督促指导。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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