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管理监管工作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40号文件加快推进我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场监管,促进种子产业发展,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市种子产业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种子管理上还存在着体制不顺、队伍不稳、手段缺乏、监管不力等问题,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势在必行。这次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涉及政企分开、企业改制、人员分流、国资处置、种子管理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直接关系到我市种子产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有关精神上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二、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强化种子管理,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促进种子产业快速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为实现我市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政企分开为突破口,健全种子管理机构,稳定种子管理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执法手段,增强监管能力;坚持以产权改革为切入点,加快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步伐,大力培育现代种子企业,提升种子产业化水平,增强种子企业竞争能力;坚持以质量监管为重点,逐步构建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增强农业生产安全保障能力。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一)实行政企分开
(未完,全文共3360字,当前显示94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