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市场交叉检查指导方案
为了有效地对种子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农业部《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市种子管理局决定,近期在各县(区)种子管理站组织的市场检查基础上,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种子市场交叉检查活动。为搞好本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组织
这次活动由市种子管理局统一组织,市、县(区)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完成。市种子管理局以分管副局长和市场监督执法科人员为主,抽调各县(区)种子管理站负责人和执法骨干,共同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市场检查,市种子管理局局长、市农委相关处室负责人随时进行督察。检查小组组长由异地种子管理站负责人担任,组长决定检查中相关问题的处理事宜。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由市种子管理局立案查处,一般违法违法行为,由县(区)种子管理站查处。
二、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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