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资产监管经验交流
一、固定资产决算不及时。在接受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审计中发现,某事业单位正在使用的办公楼已经搬进七年了,但其固定资产账面却没有这幢“办公楼”的记载。审计和调查结果表明,这幢办公楼工程由其主管部门承建,2001年12月工程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但至审计时仍未予决算。经审计调查核实,工程筹资合计425万元,现已支付工程费用408万元。目前,工程所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票据分别记入该单位主管部门基建账户、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和该单位账户。由于承建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未向施工企业索要发票(全部为白条支付),使施工单位偷漏税款近20万元。因原施工单位现已解体而无法补票,使工程无法决算转入固定资产。工程费用支出票据发生距今时间较长,又分别记入三个单位账户,极易使资料散失,也给以后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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