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加强资产清查方案
事关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质量,重。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按期圆满完成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工作安排和省、市政府的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编制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37号)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5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11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年1月至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为确保我区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
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
建立全区行政事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此基础上。
实施动态管理,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
为财政部门编制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发明条件。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财政四)完善管理制度。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
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年12月31日
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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