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争创省级基层检察院建设进步奖目标,坚持“巩固原有优势,弥补自身不足,创造工作亮点,打造天检特色”发展思路,抓班子、带队伍、强业务、重创新,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宽严相济,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力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切实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37人,起诉986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23人,批捕、起诉案件同比增加19%和86%。侦监、公诉部门全年人均办案分别为89人和125人,远远高出省、市平均数。认真开展“两排查一促进”活动,积极参与“打霸拔钉、清障护航”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检察环节的“严打”态势,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妥善办理经济领域犯罪案件。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重要使命,认真落实各项服务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严厉打击毒胶囊、毒豆腐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成立毒胶囊问题案件指导小组,加强对此类案件的指导。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8人,审查起诉79人。
三是深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持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努力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健全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视频接访、联合接访、下访巡访、检察微博等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措施。在司法诉求相对集中的平桥镇,建立平街检察室,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年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57人次,检察长下访4次,初查并息诉6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1件。出台《xx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对过失犯罪,初犯、偶犯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工作,共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42件,因情节较轻不批准逮捕46人,相对不起诉25人,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使亲情得以维系、社会得以和谐。
二、惩防并举,着力发挥反腐倡廉作用
坚持打击和预防并重,不断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重点领域、环节的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件14人,其中,受贿案件1件1人,行贿案件2件2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5人,滥用职权3件3人,枉法仲裁3件3人。
一是围绕小县大城建设,突出惩防重点。积极配合县委重点工作,严厉查办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有力地推动了拆迁、拆违工作的开展。全年共立案查办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其中3人已作有罪判决。对旅游集散区等政府性投资工程提前介入,提出预防建议,共参加各项工程建设讨论会、督导推进会20余次,工程招投标讨论会近20次,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到工程建设的起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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