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支部(总支)委员会、党小组会,定期上好党课。健全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工作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定。
一、支部(总支)党员大会
1.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是支部(总支)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支部(总支)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3.支部(总支)党员大会应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讨论和批准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4)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
(5)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
(6)选举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总支)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总支)委员会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总支)其他重大问题。
支部(总支)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总支)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4.支部(总支)党员大会召开遵循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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