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因公司相关制度不成熟,故此规定暂试行,如有修改再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社会保险办理地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四、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除外)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或部门推荐为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五、审批核准员工办理社保的签批流程。由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六、相关制度:
1、公司及时为在册符合条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公司行政部负责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并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3、参保。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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