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依法治理办、区直及驻涵各单位:
今年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涵江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宜居涵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三)要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保障等法治实践,教育引导公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为“法治涵江”建设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五、主要形式
(一)拓展渠道,保障宣传教育“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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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