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会优抚安置制度
民政部社会优抚安置制度
社会优抚安置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特殊部分,实施范围仅限于社会中备受尊敬而又有光荣身份的群体,即复员转业军人、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及其眷属以及为国捐躯军人的遗属,民政部社会优抚安置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社会安定,并且有利于国家安全。
在我国,社会优抚安置制度涵括的项目主要有。拥军优属活动,伤残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军人抚恤,军烈属优待,军用两地人才培训等等。
一、退役军人就业安置
退役军人就业,被军人视为一生中第二个里程碑,不仅对退役军人本人至关重要,对安定现役军人以及这两类军人的眷属也十分重要。正因如此,我国政府异常重视退役军人的就业安置,制定了若干必须遵从的原则:
1.回原籍安置的原则。义务兵在哪个城市、农村入伍,退伍后一律返还原籍就业,这既可为当地增添劳动后备和技术力量,又可使退伍军人合家团聚,一举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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