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承载五五普法的丰硕成果,六五普法踏响了启程的铿锵足音。让法律走进校园,全面实施依法治校,成为时代的召唤、发展的需要。
关注未来,关爱学生,让法律之光普照校园。
“孺子可教,家之希望;少年才俊,邦之栋梁。”曾几何时,“智育”被当做人才培养的唯一内容,育人者为之躬耕不辍、呕心沥血,辛劳的结果却是:有的孩子想法偏激,情绪冲动;有的孩子精神空虚,贪图享乐,有的孩子是非颠倒,黑白混淆……当这一切遭遇重大冲击的时候,我们就看到这样的情形:缺钱了,就去偷窃、抢劫;寂寞了,就寻求刺激,肆意宣泄;受委屈了,就千方百计地报复,打架拼命,不计后果……
听过有孩子这样说:“咱们未成年,法律管不着。”其实,我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明文规定:已满16周岁的未成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同样要为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违法情节轻微的,责令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的时候,可由政府收容教养”。知法才能守法,当因意识淡薄,法律不足以成为最强约束力的时候,罪恶就会如老虎出笼,如洪水决堤,贻害无穷。
看过这样一个案例:刘某和张某是初三某班同学,两人因故起争执。推搡中,张某把刘某推倒,刘某因头撞上桌角致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问办案人员说:“叔叔,我不是故意的,写个检讨就没事了,对吗。”
案例带给我们的不仅是震撼还有悲凉。这是一种愚昧它把别人和自己的幸福埋葬;这是一种无知,然而我们却不能原谅。我们扼腕深省:法之不明,才何以成。无法无天,焉能成长。少年不强,民族怎强。为了国家今日之安定,为了民族明天之富强,为了青少年的幸福成长,法律教育必须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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