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全工作的评价
一、提高企业对安全评价的重视程度
1.一些煤矿对安全评价工作重视不够
(1)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煤矿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工和竣工必须开展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申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然而一些企业由于对安全评价的目的与意义认识不足,对当前安全评价工作所表现出的消极态度,"被-迫"接受安全评价,"为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不评价",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工作配合不够,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建议深入研究不够,整改资金、整改措施落实慢,疲于应付,甚至个别企业对安全评价产生抵触情绪。
(2)当前普遍开展的煤矿安全现状评价主要是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评价导则》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定等,并为配合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有重点地对被评价煤矿是否具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价。煤矿企业为了能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只关心安全评价的结果是否为合格,而忽视和轻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2.准确理解安全评价的目的,走出误区
煤矿安全评价是煤矿预测、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是煤矿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矗因此,煤矿必须重视安全评价,树立全新观念,走出以下误区。
(1)安全评价等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煤矿生产及其辅助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措施和科学依据。特别是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不仅是为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提供参考,其根本作用在于帮助企业查找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矗一些煤矿误认为安全评价工作就是颁证工作的一部分,是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片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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