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宣传等相关活动,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和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温州实际,我市将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决定5月10日至16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城镇化与减灾”。各单位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围绕活动主题,紧密联系实际,把防灾减灾工作和新型城镇化理念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关注防范各类灾害风险,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自觉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事务,切实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做好宣传周期间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周期间,各地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防灾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深入贯彻学习防灾减灾相关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常识。
1.着力营造防灾减灾宣传氛围。市应急委、市减灾委拟在世纪广场开展大型广场宣传体验活动;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因地制宜地做好防灾减灾专题宣传,做到报纸有文字、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影像、网络有信息,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各防灾减灾宣教基地也要通过广场宣传、分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图片、开设宣传橱窗、出黑板报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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