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的救济制度的改革与深化,是国家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而建立的一项制度,民政局城乡低保工作调研报告。自1996年和1997年分别建立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我们坚持整体规划、精心实施、多途并举、相互配套、规范管理的原则,不断加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步伐,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摸清底数,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加强管理,逐步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亟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现就当前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下步对策建议,作简要阐述。
一、城乡低保现状
我市于1996年和1997年分别建立了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之初,我市城市和农村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20元和每人每年600元。之后,城市低保先后四次提标,分别是1999年7月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2005年1月调整为280元,2007年1月调整为300元(其中环翠区、高区、经区和荣成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文登、乳山两市为280元),2009年1月调整为330元(其中乳山市为300元)。农村低保三次提标,2003年8月调整为每人每年800元,2007年1月调整为1000元,2009年1月调整为1200元。截止2008年底,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家庭19312户、34078人,其中城市低保869户、1808人,农村低保18443户,32270人。累计发放资金2535.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发放保障金512.7万元月人均补差约236.3元;农村低保发放保障金2022.5万元,月人均补差约52.2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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