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兵团居民医疗保险建立探讨
关键词:兵团;城镇居民医保;思考
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城乡居民特别是城镇低收入群体面临医疗保障困难的一个有效途径。国务院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我国88个城市作为试点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08年新增229个城市扩大试点。新疆兵团作为一个特殊群体,2008年将整体参加国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9年全面推进,201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体居民的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积极探索兵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途径,我作为兵团的一名医疗保险工作者,作一些思考。
一、兵团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把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作为改革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要通过不断完善政策,健全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实现全覆盖,使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才能体现公平,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当前,兵团城镇从业人员和团场职工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医疗保障制度,没有制度安排的就是城镇的非从业居民,城镇居民要求解决医疗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社会各方面的呼声越来越高,城镇居民若没有医疗保障,就无法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势必造成不稳定因素。
现在兵团各统筹区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14个统筹区全部启动和实施了医疗保险,兵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收支总额近20亿元,统筹基金累计结存3。6亿元,总体平稳,医疗管理服务能力逐步增强,这也为开展兵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也是医疗保险自身的发展规律。“大数法则”要求医疗保险不断扩大覆盖面,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兵团已基本完成从公费、劳保医疗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覆盖范围从国有、集体单位扩大到了非公经济组织,从正规就业人员扩大到了灵活就业人员,从城镇从业人员扩大到了进城务工人员。2008年兵团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城镇居民,符合医疗保险自身的发展规律,是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
二、兵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涉及面广,基金风险较大。据统计,目前兵团共有250万人,其中未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约140万人,占兵团总人口的56%,在未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人员中,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儿童、学生、部分特殊困难企业职工,自治区地州市学校学生已参加了当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此筹集的医疗保险基金较少,基金的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兵团现有城市低保对象、城镇残疾居民80%生病后主要依靠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此外,现有城镇老年居民是享受医疗保险的重点对象,但因年龄偏大、体弱多病,加上医疗缴费时间短,将给医疗费用支出造成巨大压力。
(二)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医院就诊流程不尽合理,所设科室布局不尽科学,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尚未建立健全,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同时医保政策宣传不够深入,所调查城镇居民、企业职工和住院患者大多反映对现行医疗保险政策了解不深,对参保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
(三)基层代办机构队伍素质良莠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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