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社会养老险研讨
一、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特点
一是坚持“政府统一管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二是养老基金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大账户小统筹”的模式,并设立了激励机制,改变了“老农保”的单一的个人账户的模式。三是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衔接。四是公共财政大力支持。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立法滞后
我国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多年,却至今仍未出台一部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加以规范,难以适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需要。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立法层次低、立法体系不健全、法律的监督和实施机制薄弱等问题,表现十分明显。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指导意见》,但新农保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也仅仅是停留在政策层面,尚未上升到法律法规高度。
(二)“新农保”统筹层次较低,基金保值增值难度大
(未完,全文共1787字,当前显示37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