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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问题与对策

1鞍山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特点

1.1农险业务量呈现连年增长态势

以人保财险鞍山分公司的农险业务为例,自2010年至2013年,无论是总承保面积还是保费收入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这与近年来鞍山地区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业产业格局调整所带来的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需求加大是分不开的。

1.2农业保险费补贴水平较高

鞍山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实行“低保额、全覆盖、重补贴”模式。根据本市农业生产特点,将所辖的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含市区)凡从事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生产的农户均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对象,纳入各级财政农业保险补贴范围。明确规定,鞍山市农业种植业生产保险费补贴范围为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各级财政保险费补贴比例为80%,其中:县级财政10%;市级财政10%;省级财政25%;中央财政35%;参保农户自行承担剩余的20%[5]。2010年,鞍山市政府出台了《鞍山市2010年种植业、设施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除从事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生产的农户外,在种植业补贴品种中又新增加了小麦,并且将鞍羊线、鞍营线、张庄线从事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生产的农户也列为农业政策保险补贴对象,纳入各级财政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具体采取的补贴方式为:省级财政按保费数额的20%补贴;市级财政按保费数额的15%补贴;县级财政按保费数额的15%补贴,其余50%保费由参保农户自行承担。以2010年为例,当年鞍山地区参保粮油作物面积达到131.64万亩,设施农业达47.22万延长米(由中华联合财险承保),保额总计58.53亿元。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费总额3485.38万元,财政补贴达2755.29万元[10]。

1.3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及时迅速

为保证农户利益,鞍山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处理出险赔付工作中确立“三个第一时间”的规定: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市区不超过12小时,郊县不超过24小时;第一时间做出灾情定损,让灾民及保险公司在最短时间内知道各自的权利与责任;第一时间做出赔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各保险公司的保险理赔人员要在出险后的赔付款10天内送达到受灾农户手中。这些举措充分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维护了农民权益。2012年8月3日-4日,岫岩遭受了特大洪灾,全县经济损失76亿元,其中,农业成灾35万亩,绝收12万亩以上。8月29日,岫岩又遭受台风“布拉万”的袭击,大田作物倒折18.6万亩。灾情发生后,岫岩相关部门会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岫岩支公司立即成立了灾情普查小组,通过多种形式查灾定损,全面准确地统计了岫岩农作物受灾情况。经过有关部门核实,保险公司及时发放农业保险理赔款3200多万元,保障了参保农户的利益,让参保农户切实尝到了参加农业保险的好处[11]

1.4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深入,宣传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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