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程序研究
摘要。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程序立法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和答复意见、地方性司法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但目前立法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全面、不具体,司法解释和答复意见的效力层级低,地方层面立法各自为政现象严重。有必要更新立法理念,追求实质平等和人权价值理念,细化规定,明确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程序,并规范统一地方层面立法。
关键词: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程序;立法;法律法规;地方解释;地方层面立法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以及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养老、医疗、失业等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健全相关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程序立法也是十分必要的。但目前相关立法存在不足,现有立法滞后于时代发展需求,立法技术也不够成熟,难以有效约束和规范社保各项工作,有必要采取完善和改进措施。
一、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程序的立法分析
通过资料收集和分析,现有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程序立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劳动报酬制度、休息休假制度的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也在不断完善。尤其是2010年《社会保险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正式确立。就目前来看,社会保险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主要包括《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行政诉讼法》等。
(二)司法解释和答复意见主要包括:2001年出台的劳动法解释
(一)、2006年出台的劳动法解释
(二)、2010年出台的劳动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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