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思考
我国医疗保险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和实践推进,已经形成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个医保险种,分别服务于城镇职工、农村居民及未纳入前两项保险的城乡居民,实现了医疗保险全覆盖,构建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发展,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课题,尚在摸索阶段。本文拟对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评估,从评估目标、原则、评估结构、指标体系、组织管理及应注意问题等方面,进行初步研究。
一、医保基金安全评估的目标和原则
(一)评估目标
科学设置反映医保基金安全状况的评估结构、评估方式、评估指标,动态监测医保基金安全状况,增强政策制定、经办管理和基金监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原则
1、全面性。全面分析医保基金筹集、支付、管理、监督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形成科学的评估结构、指标体系。
2、重要性。区分不同指标性质,加大重要指标评估分值,充分体现关键指标在基金安全中的作用。
3、预防性。通过收支趋势,预测基金面临的风险,既要关注确保当期待遇支付,也要着眼基金长期平衡,做到静态和动态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4、实效性。注重抓好对医保基金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化解基金风险。
二、医保基金安全评估的结构和方式
医保基金安全评估结构分为四个模块,一是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环节的安全评估,主要评估参保扩面状况、征缴预算等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基金收入基本趋势等。二是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环节的安全评估,主要评估基金支撑能力、当年收支匹配程度、重点项目支出变化趋势等。三是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环节的安全评估,主要评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及基金资产管理状况。四是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环节的安全评估,主要评估当地医疗保险工作各部门、参保单位及人员涉及社会基金违法违规及查处情况等。评估工作由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社会保险研究机构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参加评估。评估工作按年度开展,采取本级自评和上级复评相结合的方式,由本级经办机构进行自评、上级组织复评。评估采取百分制,医保基金筹集、支付、管理及监督四个环节分值均为100分。四项内容各自评分,并按评分划定相应等级,按照评估分值由高到低评为安全、比较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四类。医保基金安全评估得分、评估类别、评估排序等形成评估结果后,由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在本辖区系统内进行通报,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基金安全定期分析制度,依据安全评估结果,深入分析影响基金安全的主要因素及风险动态走向,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处理,促进完善政策制度,规范经办管理,有效化解基金风险。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要推行以风险为导向的基金监督模式,对不同评估类别的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配置监督资源,将评估分值较低的地区、险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的频度和力度。
三、医保基金安全评估指标设置
医保基金安全评估指标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基金筹集、支付采取定量指标评估,基金管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指标评估,基金监督采取定性指标评估。
(一)医保基金筹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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