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购财务风险控制研究
摘要。于地方财政而言,土地出让是其重要财力来源,而资金问题在土地收储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类风险,不管是宏观经济政策,还是利率的变动都给土地收储活动带来不确定性因素,对区域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实行企业化的会计核算模式、制定合理的土地储备计划、完善土地储备监管体系、促进融资方式创新多元化,不断优化资本结构等都能有效降低土地储备中的财务风险。
关键词:土地收购;土地储备;财务风险控制
一、引言
十多年来我国土地收储工作的开展给地方财政引入大量财富,不过在经营土地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财务风险,因此必须引起重视。本人从事土地收储工作多年,发现了某些土地收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土地收储活动中存在的自有风险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提出出了相应的建议。
二、土地储备资金来源的现状
1.部门规章对土地储备资金来源的限制。2007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土地储备资金来源作出规定:第一,土地储备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土地出让收入来安排,包括拆迁补偿、征地、土地开发等费用;第二,土地储备资金由财政部门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第三,土地储备机构按国家相关规定举借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第四,用于土地的其他资金必须经由财政部门批准;第五,上述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下面主要对前三项内容进行分析:从第一点来源来讲,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拆迁补偿、征地、土地开发等费用,必须是在土地收储工作已完成、前期费用已发生、土地已出让、款项已收回等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而前期财政部门返还的垫支费用并非实际意义上的资金来源,假如土地并没出让或者出让了但没收到出让款,此类来源就不存在。所以,返还的垫支费用不该计作资金来源的范畴。从第二点来源来讲,土地储备资金由财政部门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这可作为一个来源,但从实施的具体情况来看,安排比例在5%左右,远远小于土地收储所需的资金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从三点来源来讲,土地收储资源仅余下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据有关资料表明,截止2003年底,浙江省土地收购储备资金112亿元,其中就银行贷款就占总量的89%,达到100亿元;青岛市财政在土地储备中心成立开始,注入周转资金2000万人民币,到2004年贷款总额是24.5亿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成立之初注入资金1亿元,到2006年4月筹措资金达到110.96亿元;长春市土地收储中心前期投入1000万元,到2009年10月贷款金额达到197亿元。目前我国土地收储机构有2000多家,如按照1000家中每家向银行贷款10个亿,那么贷款总金额就能达到1000亿元,当然,实际上远不止这个数。据相关报道,2009年北京一个土地收储机构贷款计划就已高达到1000亿元。但从我国整体土地收储资金来源来讲,渠道过于单一,缺乏自由资金,资金结构失衡情况比较严重,而且财务费用高,土地收储成本不断增加。尽管2008年下半年央行已连续下调利率,但土地收储贷款利息仍然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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