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技〔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我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教育部2018年5月18日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有序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教育“奋进之笔”攻坚行动计划任务,推进实施高等学校服务国家战略行动,加强与地方、行业协同创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完善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支撑体系,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发展目标
(未完,全文共1891字,当前显示49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